深圳市龙华区清泉外国语小学租赁校车运营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清泉外国语小学为满足本校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的需求,保障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对深圳市龙华区清泉外国语小学租赁校车运营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SLHQQQWGYXX201907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清泉外国语小学租赁校车运营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择优选定正规资质的校车租赁运营与管理公司,负责提供本校租赁校车运营与管理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

1)深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凭证材料: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2)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须有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为客运)且在有效期内(凭证材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有在深圳市内提供正规校车运营服务管理的经验(凭证材料:深圳市教育局已盖章且在有效期内的《深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验原件交复印件);

4)校车运营企业必须承诺所提供的校车符合2012年国标标准,车辆必须为本公司所有,不得非法挂靠(凭证材料:校车运营企业出具承诺书);

5)投标人自经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提供声明函原件,投标人需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章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0703日起至201907 0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泽华大厦906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1)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07 11 090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07 11 0900

3、开标地点:龙华区清泉外国语小学一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须至少提前10分钟携带投标资料前往开标地点递交,并签到)

六、招标公告查询:

http://www.sz-gdx.com/news.php?cid=127(采购公告)

纸质版招标公告张贴在龙华区清泉外国语小学门口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袋须密封上交,文件袋正面须注明企业全称及投标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配备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可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

3.投标材料须依照招标文件内容顺序依次列好并在前页附加查找目录。

八、其他

中标企业须于20190712日前暂将3台校车车辆凭证交至深圳市龙华区清泉外国语小学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注:由于小一新生未公布录取结果,尚不清楚乘坐校车需求,如新生注册后家长提出乘坐校车的申请,学校有权要求中标企业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增加校车数量。

为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中标企业须使用车况优良的符合2012年国标的校车,提交备查校车凭证要求如下:

1.单台校车核载人数不得低于45座(根据招标学校乘车学生人数而定校车座位数);

2.提交备查3台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证的校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车辆整车合格证,龙华区清泉外国语小学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停车地点核对确认校车实体数量及车辆信息;

备注:如企业在中标公示后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以上要求校车车辆凭证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并承担自动流标产生的一切后果。

 

 

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537713523

联 系 人:许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泽华大厦906

 

 

                                                   

深圳市龙华区清泉外国语小学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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