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金龙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金龙花园第一届购房人自治委员会就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金龙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金龙花园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金龙花园物业服务 系金龙花园购房人集资投资建设的私有住宅小区,总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6 万平方米,商业0.5万平方米,其他物业/万平方米
二、招标范围:深圳市龙岗区金龙花园物业管理服务
三、服务年限:二年。
四、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
五、预计接管日期:2019年10月
六、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的企业(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网站查询的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内容截图);3.在深圳区域内具有至少有1个不低于金龙花园的高层项目物业的管理经验(提供物业合同证明文件); 4、物业服务企业具有ISO9000质量认证资格。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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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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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网站查询的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内容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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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物业合同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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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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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述5.1、5.2、5.3、5.4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1投标人中标后,需协助业委会推进小区电梯更换、变压器扩容、安全的公共设施、设备改造或维修部分损坏或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共设施、设备;
5.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侵占或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信誉良好,未被税务局列入偷税漏税企业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没有相关主管部门惩戒记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5.3投标人愿意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工作中的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相关费用;
5.4、不得为挂靠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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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原件交招标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谢绝。
(2)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请市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八、评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工作小组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相关规定,采取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人员及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共计5人:由4名专家与1名业委会代表组成,4名专家全部从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中抽取。投标人需制作标书正本1套,副本4套,共5套。需在标书封面注明正本及副本,有出现正、副本偏差,以正本为准。
九、时间、地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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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官网、深圳市龙岗区物业协会官网、金龙花园小区各楼栋大堂宣传栏、社区工作站宣传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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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09时至2019年10月17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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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入围单位并发放招标文件: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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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物业企业编写标书: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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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收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7日10:00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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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间、地点为预先拟定,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并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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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集中举行答疑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十一、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金龙花园第一届购房人自治委员会
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深惠路288号蔡兴大厦409号;
联系人:黄志威
联系电话:18566223290